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事先进行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干扰对方。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可以选择是否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则没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事先进行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干扰对方。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可以选择是否办理离婚手续。
而诉讼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应当依法作出判决。诉讼离婚没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一、离婚冷静期可以更改离婚协议吗
离婚冷静期可以更改离婚协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婚姻关系并未解除,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可以对离婚协议书进行修改。
二、离婚协议可以当场解决吗
协议离婚当场不能立即办好。民法典中规定了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在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夫妻双方同意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夫妻双方同意离婚需要冷静期。具体规定如下:
1、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事先进行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干扰对方。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可以选择是否办理离婚手续。而诉讼离婚,则没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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