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其履行职责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若是在符合开具条件下,派出所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不作出行政行为的,当事人或申请人可以就这一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执业需要申请出具证明:凭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出具证明申请书、申请执业相关的文书或表格,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一、无犯罪记录证明种类
犯罪记录是居民用于证明自己在辖区范围内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通常情况下出具有两种:
1.需出具有公证效力的证明(如出国类):
申请证明人要到公证处申领犯罪记录申请表,由申请证明人交所在单位或常住户口居住地居委会加具意见后,回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加具意见,后再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这类程序涉及到收费问题,有的由公证处工作人员完成,有的则由申请人本人完成);
2.不需出具有公证效力的证明(如应聘、参加场馆展览会等类):
现阶段通常由申请人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加具犯罪记录证明,由派出所社区民警核查后加具意见。
二、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开
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
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协助帮你找到报片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的);
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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