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的买卖条件是:出卖人和买受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买受人必须符合宅基地使用标准,所出售的房屋必须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买卖行为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一、宅基地使用权买卖的相关规定
宅基的使用权买卖转让人要拥有两处以上的住房,并且买卖双方是同一村集体,买方符合申请宅基地分配的条件,而且得到了村集体同意的才能转让。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宅基地转让生效条件可总结为:(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一)宅基地房屋买卖,除了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还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否则房屋根本就没有发生转移
《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如果宅基地房屋通过买卖转移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审查、批准,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
(二)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
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转让,但宅基地使用权的购买者有资格限制。宅基地使用权只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由转让,如果转让给城市居民或其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不符合法定的条件。
但是转让时购买者已经将户口迁入本乡或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则不在此限制内。
(三)宅基地转让后应遵循“一户一宅”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也就是说是以户数为标准定宅基地的数量,农户一家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即宅基地遵守“一户一宅”的标准。双方进行宅基地买卖,应该满足这个标准的限制。
理论上,如果宅基地数量超标,以后进行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超过部分需归还集体经济组织。当然,如果村民家庭中有成员成年后分家,单独成为一户,则该成员可以再申请宅基地。
(四)下列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行为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二、网上签订的房屋买卖买卖合同有效吗
在依法买卖的情况下是有效的。
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
三、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在本村范围内进行买卖。具体条件如下:
1、出卖人和买受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
2、买受人必须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标准;
3、所买卖的房屋必须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
4、买卖行为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一、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满足如下条件时才有效:
1、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2、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3、合同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二、宅基地使用时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1、私自更换地址;
2、宅基地改建超过原面积;
3、户口迁出农村;
4、不符合当地规定私自增盖房屋;
5、一户一宅政策;
6、宅基地使用权纠纷。
总之,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买卖,前提是都是本村村委会成员,购买方符和一户一宅的条件,如购买方非本村村级的成员,该买卖协议是无效的。此外,宅基地不可继承,但是可用于抵押,但宅基地的土地所有权不属于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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