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知道1 知道21 知道41 知道61 知道81 知道101 知道121 知道141 知道161 知道181 知道201 知道221 知道241 知道261 知道281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怎样办理居住登记证明
2024-07-18 21:13:35 责编:小OO
文档

本文介绍了办理暂住证所需资料和流程。首先需要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接着,需要提交暂住证专用照片2张,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摄。对于办理居住证需要健康证的情况,需要到最近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工作单位所在区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体检,如体检结果合格,即可取得健康证明。

法律分析

1.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

2.提供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

3、提交暂住证专用照片2张(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居住证办理需要健康证,健康证可以到最近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工作单位所在区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体检,如体检结果合格,即可取得健康证明。

拓展延伸

办理居住证需要哪些资料?

根据我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的规定》,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几种材料:

1.身份证件: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

2.户口簿: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户口簿,或者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或他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明,或者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明。

4.就业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或他人的就业证明,或者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失业证明。

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记录: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或他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记录,或者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医疗保险证明。

6.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记录: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或他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记录,或者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7.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

综上所述,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身份证件、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明、就业证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记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记录以及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等材料。

结语

为了顺利办理暂住证和居住证,请务必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并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提交暂住证专用照片2张。对于办理健康证,需要前往最近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工作单位所在区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体检,如体检结果合格,即可取得健康证明。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以免过期影响生活。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

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