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我国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和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以及工亡待遇标准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同时,还介绍了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法律分析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五)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拓展延伸
根据《常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条,常德市工伤伤残待遇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1. 生活护理费:二级伤残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三级伤残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四级伤残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 医疗费:一级伤残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2个月,二级伤残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9个月,三级伤残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个月,四级伤残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个月。
3. 残疾津贴:一级伤残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75%。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级伤残为21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级伤残为1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四级伤残为12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与生活护理费之和,一级伤残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35%,二级伤残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20%,三级伤残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5%,四级伤残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85%。
根据以上标准,常德市工伤伤残待遇较为完善,能够保障伤残职工的生活和权益。
结语
根据提供的伤残待遇标准,不同等级的伤残可以获得不同的伤残津贴和补助金。其中,一级伤残的待遇最高,而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待遇相对较低。另外,对于工亡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标准也有详细说明。最后,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也需要注意。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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