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叶某某多次使用破坏性手段实施盗窃,导致银行自动取款机受损。这种行为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被告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因此将盗窃罪从重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合并审判,综合考虑其主观恶性、作案手段及危害后果等情节。
法律分析
被告人叶某某多次使用破坏性手段实施盗窃,导致银行自动取款机受损。这种行为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被告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因此将盗窃罪从重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合并审判,综合考虑其主观恶性、作案手段及危害后果等情节。
一、盗窃罪是否要实际占有
不实际占有也可以构成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
盗窃罪的构成条件如下:
1、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一般为动产,但不动产的可动部分如房屋的门窗、土地上生长的树木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2、客体方面,一般表现为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并非法占有的行为。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使他人发觉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
3、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他人或者单位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窃取财物的行为。误认他人的财物为自己的财物而取走,因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盗窃罪。
二、盗窃公私财物造成损毁的如何处理
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造成其他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同时构成盗窃罪和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实施盗窃犯罪后,为掩盖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毁坏其他财物构成犯罪的,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犯罪数罪并罚;盗窃行为未构成犯罪,但损毁财物构成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犯罪定罪处罚。
拓展延伸
取款机安装盗刷设备怎么定罪?
取款机安装盗刷设备一般是以“盗窃罪”定罪的。盗窃罪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平和手段将他人占有的财产转移自己占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明知是盗刷取款机设备的,仍然安装使用,以“盗窃罪”处罚,盗刷金额巨大的,将会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数额较大的判处3年以下,如果是金额特别巨大的,可能会判处无期徒刑。
结语
被告人叶某某多次使用破坏性手段实施盗窃,导致银行自动取款机受损。这种行为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被告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因此将盗窃罪从重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合并审判,综合考虑其主观恶性、作案手段及危害后果等情节。对于盗窃公私财物造成损毁的情况,应当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同时符合盗窃罪构成条件的,还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故意毁坏财物罪与盗窃罪之间不存在竞合关系,应当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