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是可以申请换发的。
如果护照有效期在六个月以内,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换发普通护照。通常,换发护照需要提供旧护照、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出入境记录等材料。建议按照相关流程和要求,准备必要的材料,并尽快办理换发手续以避免出行不便。
换发护照所需材料有: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近期免冠照片。
3、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4、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需提交监护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或现役军人需提交单位同意办理的证明。
换护照的办理流程为:
1、申请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机构审核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
3、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4、申请人领取新护照。
综上所述,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时,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换发新护照,以确保出入境活动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五)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
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换发或者补发,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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