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中,根据过错推定责任原则,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时,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时,机动车一方赔偿责任适当减轻;双方无过错时,损失由双方分担;若交通事故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则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对于部分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举证人是机动车一方,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一般责任划分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3、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
4、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电动车与倒车机动车碰撞,谁应承担责任?
在电动车与倒车机动车碰撞的交通事故中,责任的判定需要考虑多个因素。根据交通法规,倒车的机动车在倒车过程中应当确保安全,给予其他车辆足够的注意和优先权。然而,电动车驾驶员也有责任遵守交通规则,如保持安全距离和避免违规超车等。因此,责任的判定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行为和责任。若电动车驾驶员在事故中没有违反交通规则且能证明倒车机动车未确保安全,可能会认定倒车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然而,具体责任判定仍需根据事故现场勘查、证人证言和相关证据综合评估。建议当事人及时报案并寻求法律援助,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在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中,赔偿责任的判定遵循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没有过错,则机动车一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有过错,则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可适当减轻,而若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则赔偿责任不超过10%;如果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都没有过错,则双方需分担损失;如果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故意造成的,则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在电动车与倒车机动车碰撞的交通事故中,责任判定需要综合考虑双方行为和责任,并根据现场勘查、证人证言和相关证据进行评估。建议当事人及时报案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六十七条 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有限速标志的,按照限速标志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一条 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五十条 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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