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民事诉讼费用包括哪些内容以及如何收取民事诉讼费用。根据《收费办法》及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6月19日通过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在规定的收费幅度内按件计征,涉及财产的部分依不同情况处理;而财产案件受理费则按照争议财产的价值和金额,实行依率递减的原则计算收取。另外,民事诉讼程序时间也有相关规定,包括起诉、答辩、开庭等环节的时间限制。
法律分析
一、民事诉讼费用包括哪些内容?
1. 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以及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包括: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本项费用由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法院交纳工本费。
二、民事诉讼费怎么收取
不同种类的诉讼费用,有不同的收费标准。而收费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两个因素:其一是诉讼费用的性质,裁判费用的确定应根据国家的财政水平和当事人的一般支付能力确定,否则就可能脱离本国实际而至收费标准失去合理性;而当事人费用则一般是根据实际开支的情况确定。其二,应考虑案件的性质,看收取诉讼费用的案件是诉讼案件还是非讼案件,是财产案件还是非财产案件,案件的性质不同,收费的标准也不同。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非财产案件,是指因人身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而提起诉讼的案件。《收费办法》及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6月19日通过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在规定的收费幅度内按件计征,涉及财产的部分依不同情况处理:
离婚案件,每件收10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收取。
侵害姓名权、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收取50至100元。
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至50元。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
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财产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是指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根据《收费办法》的规定,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照争议财产的价值和金额,实行依率递减的原则计算收取。其具体收费标准是:
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50元;
超过1千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超过50万元到11313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三、民事诉讼程序时间
1、从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辩的不影响审理。开庭前,会提前3日通知。这期间,如果对方申请延期审理,或法院认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等,都会影响最终开庭的时间。
2、法条规定:当庭宣判的,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一审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的话3个月。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费的收取方式有以下几种:
1. 人民法院决定按次收取的,每次诉讼终结时收取。
2. 人民法院决定按次数收取的,除人民法院指定的是一次性收取的以外,每次审理终结时收取。
3. 人民法院决定按比例收取的,在每次开庭时按规定的比例预扣。
根据以上规定,当事人应当一次预交诉讼费用。如果一次性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分两次交纳,但不得延长缴费期限。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无法预交诉讼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缓交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延期缴纳。
另外,《民事诉讼法》还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不得私自截留、变相截留或者拖欠当事人应当缴纳的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应交的诉讼费用通知之日起15日内预交。人民法院接到预交诉讼费用通知后,对符合规定的缓交、减交诉讼费用的当事人,可以准许其缓交或者减交。
结语
民事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其中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以及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而申请费包括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不同种类的诉讼费用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其中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按件计征,而财产案件受理费则按争议财产的价值和金额,实行依率递减的原则计算收取。民事诉讼程序时间方面,从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6-12-19)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6-12-19) 第四条 国家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6-12-19)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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