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需具备数据完整性、电子签名和第三方认证等条件。然而,对于个人和企业用户而言,实现这些条件繁琐且成本高。因此,普通用户只需选择可靠的第三方电子合同系统即可签署有效的电子合同。商务部也规定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系统才能保证公正性和有效性。对于买卖合同的有效签署,法院会根据交易方式、习惯和其他相关证据作出认定。预约合同和标的物所有权问题也有相应的法院支持。
法律分析
有效的电子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数据电文原件,能够可靠地保持内容完整、防篡改,满足法律规定的原件形式及文件保存要求;
2、电子签名,能够标识签署人、签署时间,防篡改,满足法律规定的有效电子签名要求;
3、身份经过第三方有效认证,满足法律规定的认证要求;
但是,由于普通个人或企业用户实现上述条件过程繁琐且成本高,与电子化签署提速降本的初衷相悖,因此,普通用户只需选择可靠的第三方电子合同订立系统即可签署有效的电子合同。这也符合
商务部在《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的规定:“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中订立电子合同,才能保证其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
买卖合同怎样签才有效
第一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第二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结语
电子合同的有效性需满足数据电文完整性、电子签名和身份认证等条件。然而,对于普通用户而言,实现这些条件繁琐且成本高。因此,选择可靠的第三方电子合同订立系统,符合商务部规定,能确保公正有效的电子合同签署。在买卖合同签订方面,人民法院会根据交易方式、习惯和相关证据判断合同成立,对于预约合同和出卖人未取得所有权的情况,法院会根据情况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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