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关税可以增加进口国政府的税收收入,这些收入是进口国政府提高关税的直接动力,但这些收入完全由本国消费者负担。
再次,关税保护了进口国国内与进口商品竞争的部门。关税所带来的高价格,必然会使一部分消费者放弃进口商品转而选择国内同类商品,这将促进本国同类商品的销售。
最后,关税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还会引起进口国内的再分配效应。在其他条件相对不变的情况下,从理论上分析,征收关税必然使消费者的收入转移至生产者,征收关税后,生产者与政府的收入都增加了,消费者的收入反而减少,而且消费者的损失要比本国生产者与政府所获得的收入还要多,这部分损失是没有任何人能够获得的。因此降低关税,关税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是两面的,虽然生产者与政府的收入会减少,但对消费者而言是福音。
一、如何选择关税
从价税税负较合理,在物价波动时税款随之变动,对财政收入及保护作用影响不大,但对低质低价的货物抑制其进口的作用较差。
从量税计税手续简便,对质次价低的进口货物抑制作用较强,但货价迅速上涨时,财政收入和保护作用均相对降低。
使用选择关税,海关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有利的标准征税,一般是选择税额较多的一种,只有在优惠税率时才选择税额较低的一种。
选择关税曾在一些国家试用过,结果不很理想。从理论上进,实行选择关税对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有利,但在执行过程中却遇到许多麻烦。如:
首先,适宜于选择关税的进口产品必须量大,能够在满足海关征收管理及市场调查经费开支后,有相当可观的关税收入。
第二,对大量进口产品征收选择关税还要看进口商是否愿意。
第三,实行两套关税税率或不同税则方法,其结果往往被他国视为歧视政策,有被报复或惩罚的危险。
第四,选择关税的确定,不仅受国内需求等因素的影响,而且受国际市场各种信息变动的左右;因此时常变化,使关税失去其严肃性。鉴于选择关税的上述缺陷,加占国际上通用的《新估价法规》反对海关使用选择价格中较高者作为海关完税价格的估价制度,这种征税标准也逐渐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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