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集资建房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1. 大部分集资建房项目没有正式申请手续,2. 大部分集资建房开发单位没有开发资质,3. 筹款房没有正式的建房书,4. 没有正式的预售合同,5. 房产证大多由村委会印制,6. 购房者要承担融资情况和选派施工队伍的风险,7. 难以形成规模,8. 配套设施不多,9. 业主信用状况没有得到充分考虑,10. 集资房不能办理按揭贷款,11. 房屋使用权的保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
法律分析
购买集资建房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据我们所知,从2011年8月6日起,政府部门已经停止审批合作建房了。即使在政府规定的红线内,大部分集资建房项目也没有办理正式申请手续;同时,大部分集资建房开发单位没有开发资质。2筹款房没有正式的建房书。筹款建房的账本大多是传单,传单上一般不标明开发单位和建设设计单位。传单沿着街道分发。没有正式的预售合同。出卖人出示的购房协议书由开发单位和村委会共同印制,并非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4。集资房的房产证大多由村委会印制。看房时,出卖人会告诉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后出具房屋使用证,但事实上,证明是村委会和开发单位印制的,没有法律效力。
5。售楼人员还表示,他们是先建房后办理申请手续,以后购房者交了保费,就可以申请房产证了。
6。销售人员一般会告诉购房者,他们的房产永远不会被拆除。集资房价格便宜,但不能抵押。集资房一般单价在2000元/平方米以上。南山的集资房价格略高于宝安,大多为3000元/平方米。但与去年深圳商品房均价5680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销售)相比,今年1月份集资房均价涨至5934元/平方米,比商品房低一半。但是,集资房不能办理按揭贷款。
8。集资房的质量略低于商品房。这些建筑做工粗糙,大多造型粗糙,少数只是简单的装饰。集资房由单体建筑向社区发展。早期,大部分楼盘没有社区,但南山、宝安有多处集资房地产开发,部分社区规模可与当地商品房媲美。
10。集资房配套设施不多。他们大多没有俱乐部,一些较大的社区配套设施较好,有电梯,绿化率高。二是集资购房的风险除了产权得不到保障外,由于集资购房的一些特点,投资者要承担以下风险:(1)融资情况如果资金不能准确及时到位,工程进度得不到保证,工程进度的延误将加剧融资难。这样的恶性循环,必然导致资金走了、项目走远的结局。(2)选派施工队伍由于一些保障房建设单位的巨大利润动机,选派施工队伍只能降低标准,拼命降价,甚至逼迫他们用资金进行建设。建筑企业要想生存,必然会偷工减料,施工质量难以保证。(3)难以形成规模筹资房屋通常难以形成规模,大多为一栋或二栋或三栋建筑。由于规模小,难以客观管理和支持。即使募捐者打算改善,结果往往是不够的。水、电、气管道的连接,公共设备的维护等等,都需要相当的资金支持。即便是简单的卫生保障也离不开资金,更别说社区文化建设等体育设施、正规的物业管理等。这些对于资金筹集者来说是出乎意料的,开发商不会考虑。为解决内部职工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将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用于建设,并将内部职工筹集的部分资金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房子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而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只是该房地产的使用权,且该房地产没有完整的产权,因此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地产登记证。(5)业主信用状况由于集资房产权属于企事业单位,集资房是企业财产的一部分。企事业单位有权处分集资房,并可以以集资房为抵押向银行贷款。企业到期未偿还银行贷款的,银行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出售抵押物偿还贷款。集资购房实际上是购买房屋使用权,房屋使用权的保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房屋所有人的信用。
拓展延伸
购买集资房是一种投资方式,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在购买集资房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了解房屋来源:购买集资房时,需要了解房屋的来源,包括开发商的背景、资金来源等,以确保房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土地使用权性质:集资房的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土地用途一般为住宅,因此购买集资房需要确保土地用途符合规划。
3. 房屋质量:购买集资房时,需要查看房屋的质量情况,包括房屋的建筑材料、结构、水电等,以确保房屋的居住舒适性和安全性。
4. 房屋售价:购买集资房时,需要了解当前市场价格,并结合房屋质量和市场价格综合考虑是否购买。
5. 风险评估:购买集资房时,需要对购买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包括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等,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总之,在购买集资房时,需要充分了解房屋的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购买,以降低风险,确保自身的财产安全。
结语
购买集资建房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 大部分集资建房项目没有办理正式申请手续,2. 大部分集资建房开发单位没有开发资质,3. 2筹款房没有正式的建房书,4. 没有正式的预售合同,5. 集资房的房产证大多由村委会印制,6. 购房者要承担集资购房的风险,包括融资情况、选派施工队伍、难以形成规模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六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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