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解除劳动合同需劳动者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因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规、重大失职、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使合同无效、刑事责任等情况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证明、办理档案转移、支付经济补偿,保存解除合同文本两年备查。解决合同纠纷需注意时效中断、收集证据。可提供打卡记录、工资条、快递单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法律分析
旷工如果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要劳动者签字的,并且加盖公司的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解决劳动合同纠纷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注意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
为避免时效经过,诉求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要及时的行使权利,以达到时效中断的效果。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
(1)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2)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二)注意证据的收集
虽说法律法规规定了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想要证明自己的观点需有充分的证据,如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可以出示打卡记录、工资条、为公司代发快递的快递单等等作为证据。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需要劳动者签字,并加盖公司的公章。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解除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劳动者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应至少保存二年备查。解决劳动合同纠纷时,注意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和收集证据的重要性,以确保权益得到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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