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特点不同。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至少应有一个普通合伙人,而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中应标明“有限合伙”,合伙人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
法律分析
有限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人组织。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第六十二条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第六十四条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拓展延伸
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区别与选择
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是两种常见的商业实体形式,它们在法律上有一些明显的区别。首先,有限合伙企业由至少一个有限合伙人和一个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人享有有限责任,而普通合伙人则承担无限责任。相比之下,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股东都享有有限责任,不论其身份是有限合伙人还是普通合伙人。其次,有限合伙企业在管理上有一定的灵活性,有限合伙人可以参与管理,而有限责任公司则通常由董事和经理来管理。在选择上,需要考虑到业务性质、风险承担、管理需求等因素。最终的选择应该基于具体情况和法律咨询的建议。
结语
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是两种不同的商业实体形式,它们在法律上有明显的区别。有限合伙企业由至少一个有限合伙人和一个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人享有有限责任,而普通合伙人则承担无限责任。相比之下,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股东都享有有限责任,不论其身份是有限合伙人还是普通合伙人。在选择实体形式时,需综合考虑业务性质、风险承担和管理需求等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咨询的建议做出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三条 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五条 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依照本章规定和合伙合同享有的权利,但是合伙人享有的利益分配请求权除外。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