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诉讼费收费标准公式如下:
一、一般无财产争议案件:
1、财产纠纷,无财产争议的,诉讼费为每件50元;
2、婚姻纠纷,无财产争议的,诉讼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3、劳动纠纷,无财产争议的,诉讼费为每件交纳10元。
二、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二)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三)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四)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五)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六)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七)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八)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九)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十)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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