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故意的类型如下:
1、直接故意犯罪。直接故意犯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所构成的犯罪。其中包含以下几层意思:
(1)行为人在行为当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成立故意犯罪的前提。首先,此处的“会发生”包括必然发生和可能发生两种情况。其次,这里的危害结果是相对确定的结果。再次,某些直接故意犯罪还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刑法规定的一些特定事实;
(2)行为人对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的危害结果持希望其发生的态度,是成立直接故意犯罪的关键。即行为人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发生危害结果是行为人实施危害行为所直接追求的目的。希望发生的危害结果与其明知会发生的结果须同一;
(3)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具有明确的犯罪目的。犯罪目的是行为人想通过自己的行为促使危害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愿望。这与行为人希望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是一致的;
(4)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的心理倾向是单向的。即要危害结果发生,一旦危害结果没发生,是违背行为人的心愿的。
2、间接故意犯罪。间接故意犯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所构成的犯罪。其包含以下几层意思:
(1)行为人对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的结果须持放任其发生的心理态度,即行为人对明知可能发生的结果既不是希望其发生,也不是希望其不发生,而是任其自然,发生不发生都无所谓;
(2)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的危害结果,仅限于明知“可能发生”一种情况;
(3)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犯罪目的,因为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与犯罪目的追求危害结果发生的要求不相符;
(4)间接故意犯罪只有构成与不构成之分,而不存在完成与否的问题;
(5)间接故意的认定:行为人追求一个直接故意杀人的犯罪目的而放任另一个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行为人追求一个非犯罪目的而放任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突发性的犯罪,不计后果,放任他人死亡的结果的发生;
(6)间接故意犯罪处罚原则: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罪的规定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别如下:
1、从认识因素上看,直接故意的行为人是认识到危害结果的必然发生或可能发生;而间接故意的行为人是认识到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
2、从意志因素上看,直接故意是希望即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而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发生。有观点认为,明知结果的必然发生而持放任态度时,也应属于间接故意。
二、构成故意犯罪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或放任态度。
总之,犯罪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是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需注意直接故意的行为人是认识到危害结果的必然发生或可能发生;而间接故意的行为人是认识到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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