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若女方故意躲藏,法院可视为撤诉或缺席判决。若男方反告,也可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对于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一般需经两次诉讼,第二次提起离婚法院基本会判决离婚,整个过程需一年左右。
法律分析
一、法院起诉离婚女方故意躲起来怎么办
1、法院起诉离婚女方故意躲藏,若被视为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行为,若为原告,则视为撤诉,男方反告的,则可以缺席判决。且原告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时老公躲起来怎么办
1、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2、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对于法院起诉离婚女方故意躲藏的情况,若被视为被告经传票传唤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视为撤诉或缺席判决。原告如能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人民法院可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对于离婚时老公躲藏的情况,若没有虐待、遗弃、严重家庭暴力、同居或重婚等情况,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对于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可能需要经过两次诉讼,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基本会判决离婚,整个过程可能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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