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探讨了重新上市的集资房是否需要符合5年的要求以及集资建房的定义、特点、风险和收益。集资建房是由政府、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住房,其办理申请手续与普通商品房开发经营有所不同。集资房取得的是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在挂牌、出租、抵押、继承时,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此外,集资房销售存在诸多风险,如集资房大多由村委会和开发单位合作建设、没有正式建房书、没有正式的预售合同、大部分房子还没有付地价
法律分析
1. 重新上市的集资房是否需要符合5年的要求?集资建房是指改变国家和单位承包建房制度,实行政府、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集资建房的住房。职工个人可根据房价、信贷、建材供应、税收等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贡献给予部分减免。募集资金建设的房屋,按照出资比例确定权属。如果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他就拥有全部产权,如果个人按部分出资,他就拥有部分产权。与普通商品房相比,存在明显差异。普通商品房消费群体广泛,没有特殊限制。集资建房由单位、社会团体和住房合作社组织建设。主要是在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既定范围内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采取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它是一种非市场行为,不存在销售与经营的关系。此外,在筹款房建设的申请手续办理过程中,各种手续的办理与普通商品房开发经营有所不同。集资房取得的是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因此,集资房在挂牌、出租、抵押、继承时,应当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集资建房的建设标准、参建人和优惠政策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这些房子再上市不需要5年,但需要向有关部门补交房款。二是集资房销售存在哪些风险(1)集资房大多由村委会和开发单位合作建设。自2011年8月起,政府部门不再批准合作建房。即使在政府规定的范围内,大部分集资建房项目也没有办理正式的建设手续。同时,大部分开发单位没有开发资质。(2)集资建房没有正式建房书。筹款建房的账本大多是传单,传单上一般不标明开发单位和建设设计单位。传单沿着街道分发。三是没有正式的预售合同。出卖人出示的购房协议书由开发单位和村委会共同印制,并非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4)集资房的房产证大多由村委会自行印制。看房时,出卖人会告诉买受人签订合同并出具房屋使用证。但事实上,这张证明是村委会和开发单位印制的,没有法律效力。(5)大部分房子还没有付地价。先盖房子,然后办理申请手续。购房者以后交了地价,就可以申请房产证了。(6)拆迁过程中存在风险。销售人员一般会告诉购房者,他们的房产永远不会被拆除。(7)集资房价格便宜,但不能抵押。(8)集资房的质量略低于商品房。这些建筑做工粗糙,大多造型粗糙,少数只是简单的装饰。(9)集资房配套设施不多。他们大多没有俱乐部,一些较大的社区配套设施较好,有电梯,绿化率高。为解决内部职工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将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以较低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房子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而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只是该房地产的使用权,且该房地产没有完整的产权,因此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地产登记证。
由于集资房的产权属于企事业单位,集资房是企业财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企事业单位有权处分集资房,可以将集资房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企业到期未偿还银行贷款的,银行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出售抵押物偿还贷款。集资购房实际上是购买房屋使用权,房屋使用权的保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房屋所有人的信用。
拓展延伸
集资房销售作为一种融资方式,虽然可能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首先,集资房销售通常是由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或个人发起,这些公司在资金链、项目规划、建筑质量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其次,集资房销售的价格往往较高,且房屋性质为非住宅,因此存在较大的升值风险。此外,集资房销售存在销售合同纠纷、购房款无法收回等问题,给购房者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因此,在选择集资房时,购房者应当审慎评估相关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集资房是一种政府、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集资建房的住房。在集资建房中,职工个人可根据房价、信贷、建材供应、税收等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贡献给予部分减免。募集资金建设的房屋,按照出资比例确定权属。如果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他就拥有全部产权,如果个人按部分出资,他就拥有部分产权。与普通商品房相比,存在明显差异。集资建房由单位、社会团体和住房合作社组织建设,主要是在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既定范围内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在筹款房建设的申请手续办理过程中,各种手续的办理与普通商品房开发经营有所不同。集资房取得的是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因此,集资房在挂牌、出租、抵押、继承时,应当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此外,集资房销售存在风险,包括集资房大多由村委会和开发单位合作建设,大部分开发单位没有开发资质,没有正式建房书,没有正式的预售合同,大部分房子还没有付地价,拆迁过程中存在风险,集资房价格便宜,但不能抵押,质量略低于商品房,配套设施不多等。由于集资房的产权属于企事业单位,集资房是企业财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企事业单位有权处分集资房,可以将集资房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企业到期未偿还银行贷款的,银行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出售抵押物偿还贷款。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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