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院大厅不可以拍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不得私自拍照。旁听者必须遵守以下纪律:(1)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2)不得擅自行走或进入审判区(3)不得发言、提问(4)不得鼓掌、喧闹、骚动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新闻记者旁边应该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摄影。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警告、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退出法庭,经院长批准罚款、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十七条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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