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用人单位应补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者将面临刑事责任,政府有权责令支付。法院可强制执行支付令。劳动法规定工资应按月支付,不得克扣或拖欠。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将被责令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包括拒不支付加班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和未给予经济补偿等情况。
法律分析
1、行政处罚:
劳动监察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责令用人单位补清所拖欠的工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判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3、当事人请求法院支付令,仍不履行支付的,法院会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拓展延伸
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的法律保护措施及应对策略
拖欠劳动者工资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法律对此给予了明确的保护措施和应对策略。首先,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其介入调查并追讨拖欠的工资。其次,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通过仲裁程序追讨工资。此外,劳动者还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在应对策略上,劳动者应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劳动合同等,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提供证据支持。同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和帮助,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结语
依法严厉查处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予以判处,维护劳动者权益;法院将强制执行支付令,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保护。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按时支付,不得克扣或拖欠。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支付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追加赔偿金。劳动者可通过投诉、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权,保留相关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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