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加班费应按照正式员工标准计算,即平时加班为工资的150%,休息日加班为工资的200%,年休假加班为工资的300%。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若公司未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采取劳动争议解决办法。
法律分析
一般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在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时,通常有一段试用期,作为双方的考验期。试用期间劳动者需要接受公司的安排,正常付出劳动,有加班安排的也需要服从安排。当然,公司既然安排加班了的,那么也要给相应的加班费。不过,有加班费拿的,那么就得知道这个加班费是怎么计算的?
其实,要不是在试用期间,那么加班费是按照下面标准计算的:
1、平时加班,单位应该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作作为报酬;
2、休息日加班,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作为报酬;
3、年休假加班:须经职工本人同意,如加班应该按照职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按照正式劳动者的加班费计算标准,其实在试用期间加班的也是按照这个标准计算。因为在试用期间,虽然劳动者还不算是公司的正式员工,但是在劳动法上,从用人单位开始启用劳动者之日起双方即使还没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所以在试用期间安排加班了的,那么也是要按规定计算加班费。
不过,跟正式员工的加班费计算不同的,是试用期间的工资。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所以,要计算试用期间的加班工资的,就按照这两个规定来。
最后,其实虽然有试用期的安排,但在法律规定中跟正式员工的基本待遇是没有差别的,所以在加班费的问题上也还是按照规定的来。要是觉得公司给的加班费少了或是根本没给的,那么就要积极采取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处理。
结语
试用期是劳动关系中的考验期,劳动者在此期间需服从公司安排并付出正常劳动,包括加班。加班费的计算标准如下:平时加班按不低于工资的150%计算,休息日加班按不低于工资的200%计算,年休假加班按职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虽然试用期间工资不低于80%相同岗位最低工资,但加班费仍按照正式员工标准计算。若加班费不符合规定,可采取劳动争议解决办法。试用期并不影响正式员工的待遇,加班费问题应按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工资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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