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因工伤造成的医疗费、工伤医疗期间的生活费和相关的其他费用。但是,如果工伤赔偿金额不足以支付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时,应该如何解决呢?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因工伤造成的医疗费、工伤医疗期间的生活费和相关的其他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从事有害劳动所患职业病的医疗费用和因工负伤的医疗费用,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负伤和患职业病,保险金标准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伤保险基金应予以足额补足。”;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条:“侵害造成的损害超过侵权人能够预见的范围的,超过部分应当由侵权人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工伤赔偿金额不足以支付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时,用人单位应当先行垫付,后续再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或其他方式进行补偿。如果侵权人侵害造成的损害超过预见范围时,则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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