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受伤职工及亲友同意,用人单位同意并盖章,备注可不填。详细填写受伤经过,包括时间、地点、原因、受伤部位及医院诊断结果。如公司不合作,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法律分析
1受伤害职工或亲友意见这里填写同意申请工伤认定
2用人单位意见也是填写同意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加盖公司公章,负责人签字
3申请表中的----备注可不填
4申请表中的申请工伤或视同工伤一栏,填写申请工伤
5受伤害经过这一栏很重要的,主要填写事故发生的时间(具体到年月日几点几分),场所,原因,受伤的部位(右手食指),医院的诊断结果(哪个医院写明,医生的诊断结果写明)等。
如果公司不给你们申报工伤不给盖章的话,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
拓展延伸
工伤认定申请表用人单位意见填写要点解析
在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中的用人单位意见时,有几个要点需要注意。首先,用人单位应准确、清晰地表达对工伤认定的意见,包括支持或反对认定的理由。其次,用人单位应注明与工伤认定相关的证据材料,如事故发生经过、医疗记录等。此外,用人单位还应提供相关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培训记录,以证明其是否尽到了职责。最后,填写时需注意语言简明扼要、逻辑清晰,避免使用模糊或含糊不清的表述。正确填写用人单位意见将有助于工伤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结语
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时,需注意准确填写受伤经过,包括时间、地点、原因、受伤部位和医院诊断结果等。用人单位应填写同意申请工伤认定并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若公司不予支持,可向劳动部门投诉。在填写用人单位意见时,要清晰表达支持或反对认定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事故经过和医疗记录。同时,简明扼要、逻辑清晰地填写将有助于工伤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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