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土地证和房产证都需要变更。
相关法律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土地证和房产证通常需要一起使用,诸如若是抵押了房屋,那么需要带着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一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再者如果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变更,那么土地证和房产证都需要变更。
一、房产赠与过户有什么新政策
首先,房产赠与过户需要向县级以上地方的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变更,之后便拿着变更后的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最后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则同级的人民政府会把土地使用权证书更改和更换。但过户的前提是,过户的业主需要本人贷款还清,没有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明,以及出让性质的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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