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拆迁 对划拨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 (2)作出 房屋征收 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 征收房屋 价值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