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一定的。盗窃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规避他人管控的方式转移或者侵占他人财物管控权的行为。根据中国法院网显示,根据盗窃行为的具体情节并结合其法律后果,可将盗窃行为的性质分为三种:一是刑事性质的盗窃行为;二是治安性质的盗窃;三是民事性质的盗窃。
民事性质的盗窃:民事盗窃是指因民事(包括经济行政)纠纷或者矛盾引起的盗窃行为,特征包括:行盗人与被窃者之间存在矛盾或纠纷关系;矛盾或纠纷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不满意一方采取了秘密手段窃取了对方的财产;行窃人往往留有真实姓名或事后不隐瞒“盗窃”事实;行窃人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占有被“窃”财物,而是为了促使对方解决纠纷,实现保护自己的目的。
治安性质的盗窃:盗窃数额较小或情节较轻的(如虽然盗窃数额较大,但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所规定的不以犯罪处理情节的,即属于“情节较轻”者),或者在一年内入室盗窃或在公共场所扒窃,没有达到三次的,就是治安盗窃。
刑事性质的盗窃: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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