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代理权产生的不同,民法中的代理可分为以下几种:
1. 委托代理: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进行代理行为。
2. 法定代理:代理关系根据法律直接产生,主要目的是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例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代理。
二、根据代理是否转托他人,代理可分为:
1. 本代理:代理人亲自进行代理行为,不转托他人。
2. 再代理(复代理):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转托他人实施代理行为。
三、根据代理是否以被代理人名义从事,代理可分为:
1. 显名代理:代理行为必须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
2. 隐名代理:代理人虽未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代理行为,但相对人明知或应当知道代理的存在,代理效果在法律上产生。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