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禁止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对存在教唆、诱骗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精神病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对实施教唆、诱骗行为的人员,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以下这些地点,不管是否在禁放区域内,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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