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同意自己离婚,首先可以与父母进行协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尽量以平和的方式解决家庭纠纷。在协商的过程中,需要明确一点:在我国不仅结婚是自由的,而且离婚也是自由的。每个公民都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因此,就算父母不同意自己离婚,父母也不可以阻止自己与配偶解除婚姻关系。具体来说,解除婚姻关系分为以下两种途径。一种是诉讼离婚,另一种是登记离婚。如果能够与配偶达成一致的意见,就可以通过登记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如果无法协商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实现离婚的目的。
一、办理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解除婚姻关系又被称作离婚,离婚包括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也就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但是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男女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就可以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有争议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途径。
二、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起诉离婚
原则上没有条件限制,只要夫妻一方想离婚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我国法律对于起诉离婚并没有限制性条件,只要有一方当事人想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都想要离婚但是就财产、债权债务、子女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便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至于是否能够判决离婚以及其他诉求能否得到支持,要看法院的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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