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不知情而抚养非亲子的无过错方,可以起诉确认非亲子关系,并请求返还所支付抚养费、重新分配财产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亲子鉴定一方不配合怎么办
对一方不配合作亲子鉴定的,法院一般不会强制作亲子鉴定。以男方为例,男方可采用举用举证办法强妙地向法院提供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如果举证不能,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所生的孩子,则推定为婚生子女。男方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举证:
1、提供夫妻双方及子女的血型证据;根据血型遗传规律,真接否定亲子关系。如父母亲均为O型,其子女为A型的,根据OO型结婚不可能产生A型的遗传规律予以排除亲子关系。
2、提供无生殖能力的医学鉴定结论,怀孕时双方没有同居的证据,子女外貌特征与夫妻双方的种族特征不同的证据。至于对于那些单方与子女私下去作亲子关系鉴定,根据司法实践,法院在对方否认的情况下是不会作为证据予以认定的。
3、亲子鉴定问题必须慎重对待,处理不妥当,直接影响夫妻感情。至于在离婚案件中,要求亲子鉴定的,则无可厚非。根据不存在什么大男子主义倾向。法院同意当事人的亲子鉴定申请,确认侵权关系,这一行为反过来有利于道德建设。
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进行亲子鉴定吗?
当事人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进行亲子鉴定。亲子关系存疑,父母一方可以起诉确定亲子关系。当事人是男方提出做亲子鉴定,女方拒绝时,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男方与孩子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当事人是女方提出做亲子鉴定,男方拒绝时,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男方与孩子之间存在亲子关系。
三、断绝母亲关系程序
断绝母亲关系是不受法律支持的,也就没有办理程序。亲子关系是基于血缘产生而受法律保护的,血缘关系是不能由法律来脱离的,我国法律还没有关于脱离亲子关系的规定。《民法典》的相关定,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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