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员工在职期间,如果企业不能为员工缴纳社保,或者出现员工个人承担企业缴纳费用的情况,将会面临以下用工风险:
1、职工离职后申请仲裁,企业面临补缴风险;
2、离职日期未到,在交接过程中发生工伤,企业由于当月未缴社保将会承担高额的赔偿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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