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使用公积金购房的三项注意事项。申请人需满足一定条件,如连续6个月及以上缴存公积金、有偿还能力、信用良好等。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于购房首付,需要先消费后提取。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结清贷款后可再次使用公积金购房。
法律分析
一、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4、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5、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6、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使用公积金购房有“三项注意”
1、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2、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达60万。比如:西安特殊情况可达70万、成都、广州等多地区。
3、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
结语
使用公积金购房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连续缴存满6个月以上、信用良好、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等。同时,使用公积金购房需要注意不能直接用于首付款,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并且在结清公积金贷款后才能再次使用公积金购房。遵守这些规定和注意事项,将有助于顺利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事宜。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处以警告,责令停止销售,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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