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物业纠纷主要有这几种:一、无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纠纷。无物业服务合同,就是指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相关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二、物业费用标准问题;三、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纠纷;四、物业管理企业违约。业主对于物业费用标准有争议和纠纷也是比较常见的。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服务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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