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资公司的挂名法人不可以直接注销公司。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被吊销的公司可以吸收合并么
被吊销的公司一般不可以吸收合并。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应当在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债权债务没清理完能不能注销
债权债务未清理的,可以注销。公司的财产不能偿还所有债务,将进行破产清算。破产企业没有可分配的财产,破产清算将结束,公司可以被取消。未依法清算被注销的,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因此,债权人可以以公司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被告提起诉讼。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三、公司清算必备法律程序有什么
公司清算必备的法律程序有:
1、依法成立清算组,清算财产;
2、制定清算方案,清偿各项税费;
3、制定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
4、公司主体资格消灭,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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