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属地管理后,居住证将增加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功能,使流动人口在各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折射出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务的转变。居住证有效期1年,可享受金融、公交、电子政务、小额消费、电信充值、公共服务、门禁应用、企业一证通等服务。居住证制度的改变有利于破除城市间藩篱,提供更便利的居住条件。居住证持有人应注意及时办理签注手续,以保持居住证的有效功能。
法律分析
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属地管理后,将增加居住证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两大功能,从而使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从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务的转变。
一、居民居住证明多长时间过期?
居住证有效期1年。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的最后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
居住证持有人自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之日起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超出30日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在居住地居住期限自补办居住证签注之日起重新计算。
二、居住证主要功能
居住证采用CPU芯片IC卡,各地可拓展居住证的以下社会服务功能:
1、金融服务。可以绑定银行账户,利用居住证查询账户余额以及省内外银行间汇款、支付业务。
2、公交服务。可以“刷证”乘坐贴有居住证服务标识的公交车辆。
3、电子政务。通过自助申报平台,在申领居住证以及申请居住证项目变更、续期等功能的自我实现。
4、小额消费。通过加载电子钱包功能,居住证可以在商户POS终端上进行小额消费。
5、电信充值服务。可绑定移动、网通、电信号码,并对该号码随时进行充值,可以自动获得消费积分。
6、公共服务。持证人可以预订地铁、火车以及飞机航班票务。
7、门禁应用。通过加载门禁功能,可以有效识别小区居住人口。居住期满,自动阻断持证人在小区的出入。
8、企业一证通。企业或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利用居住证对员工进行考勤登记、出入识别以及内部消费等。
三、主要意义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一字之差体现出城市管理的重大进步。
1、暂住证制度暗含着对外来人口的某种排斥。“暂住”者,顾名思义“暂时居住”也,这就在时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此外,“暂住”需要证件,换言之,无暂住证者不得随意“暂住”,这就在空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凡此种种,显然不合于统一市场的客观要求。将暂住证制度改为居住证制度,有利于城乡、城际藩篱的破除。
有些人可能办好的居住证以后也不太观察居住证上面的一些信息,在居住证上除了有当事人的名字之外,对于居住证的有效期标注的非常的清楚。如果没有注意,在使用居住证的过程当中才发现失效了的话,自功能中止的30天之内要及时的补办签注手续,居住证的功能也就恢复了。
结语
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属地管理后,居住证不仅增加了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功能,也体现了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务的转变。居住证有效期为1年,持有人需在居住地每满1年的最后1个月内办理签注手续,否则居住证使用功能将自动中止。居住证还具备金融、公交、电子政务、小额消费、电信充值、公共服务、门禁应用和企业一证通等多种功能,为持证人提供便利。居住证制度的改变不仅消除了对外来人口的排斥,也有利于城市间的交流与融合。办理居住证时需注意有效期,如发现失效,应及时补办签注手续恢复功能。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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