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生效要件:现金支付时、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票据权利取得时、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取得时、其他约定方式履行完成时、口头形式时为贷款提供之时、书面形式时按约定生效。
法律分析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6)如果采用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为贷款人提供借款之时。从这点来看,自然人之间的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7)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自签订借款合同时或者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的生效时间生效。
拓展延伸
民间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多久?
民间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通常取决于各地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合同中的约定。一般情况下,民间借款合同在双方达成协议并签署合同后即生效。具体的生效时间可能会因各地法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通常是指合同签署当天或约定的特定日期。在生效前,双方应履行合同中的各项义务,如还款、利息支付等。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生效时间,一般会按照合同签署当天视为生效。然而,为了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建议在签署合同前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当地法律的具体规定。
结语
根据上述情况,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根据不同支付方式或约定而有所不同。以现金支付的,在借款人收到借款时生效;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通过网络贷款平台支付的,在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生效;以票据交付的,在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生效;出借人授权借款人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的,在借款人取得实际支配权时生效;出借人以其他约定方式提供借款并履行完毕的,在实际履行完成时生效。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在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而书面形式的借款合同应遵循签订合同时或合同约定的生效时间。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民间借款合同的具体生效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签署合同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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