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药店的条件是:有通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卫生环境;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当事人需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同时提交药学技术人员资料;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规章制度等材料,登记机关审核通过的,发放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