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烟草非法经营罪的成立是否与既遂和未遂有关?
烟草非法经营罪分为既遂和未遂。根犯罪已经开始实施,犯罪未遂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对未遂犯,可以比较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
1、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营业执照或者批准文件;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二、烟草非法经营罪是怎么处罚的?
非法经营烟草的处罚: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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