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正当防卫的性质:
1、法定性;
2、必要性;
3、相对性。
一、有哪些情形不属于正当防卫
以下情形不属于正当防卫:
1、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2、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3、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二、什么是防卫过度
什么是正当防卫什么是防卫过度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是一种违法阻却事由,如果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也不负刑事责任。构成正当防卫需满足:1、面临的侵害具有不法性、客观性、现实性;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3、防卫手段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4、防卫手段具有必要性和相当性。如果防卫手段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同时刑法规定属于防卫过当的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什么叫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度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在时间条件、主观条件、对象条件上等等是一致的,但是在限度条件上却截然不同。正当防卫必须是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限度条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1、不法侵害的强度。2、不法侵害的缓急。3、不法侵害的权益。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后果非常不一样。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不构成犯罪。而防卫过当需要负刑事责任,为刑法所不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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