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恶意诽谤公司可起诉诽谤者,受害者可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名誉权受法律保护,禁止侮辱、诽谤等损害公民、法人名誉的行为。
法律分析
网络恶意诽谤公司可以起诉诽谤者。受害者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拓展延伸
网络恶意诽谤对企业声誉的损害及法律维权手段
网络恶意诽谤对企业的声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企业的声誉是其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资产,而网络恶意诽谤往往会对企业形象、客户信任和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为了维护企业的声誉,法律维权手段是必不可少的。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网络恶意诽谤:首先,及时发现并监控网络上的负面信息,以便能够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其次,收集、保存相关证据,以便提起诽谤诉讼;第三,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合适的维权策略;最后,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诽谤者的法律责任,包括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赔偿等。通过以上维权手段,企业可以维护自身的声誉,保护自身的利益。
结语
网络恶意诽谤对企业声誉造成严重损害,维权是必不可少的。及时监控负面信息,收集证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维权策略,追究诽谤者法律责任,保护企业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公开公共文化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宣传报道,并加强舆论监督。
第五十三条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知识的公益宣传,弘扬医师先进事迹,引导公众尊重医师、理性对待医疗卫生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二十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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