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要缴纳印花税。
也就是说,与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签订的借款合同(包括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抵押贷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
这里强调的是签订合同的对象是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其他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
银行借款合同,依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计算,比如100万的借款合同,企业与银行双方需要分别缴纳印花税50元。
一、缴纳印花税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没有确定下来的事项尽量先不要签订合同。
根据印花税相关政策规定,企业签订了应税合同即产生了印花税纳税义务,而不论合同是否履行或者全部履行,并且在一般情况下,印花税多缴不退不抵。
(二)对于不确定的合同金额不要过分高估。
根据印花税相关政策规定,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根据合同金额确定的,如果合同金额大于实际结算金额,一般情况下,多缴的印花税不退不抵。
(三)不同类型的经济事项尽量分开签订合同。
根据印花税相关政策规定,目前印花税仅对条例中税目税率表中正列举的应税合同的签订行为缴纳印花税,不属于列举范围内的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四)适用不同税率事项的金额千万不要混淆。
根据印花税相关政策规定,同一凭证,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分别记载金额的,按各自的税率分别计算印花税,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
(五)购销合同签订时价格和税金要分开记载。
根据印花税相关政策规定,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上所载明的“购销金额”,根据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视频会议解读中明确表示,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如果分别注明的,按照不包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定计税依据,若没有分别注明的,则需要以价税合计数为缴纳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二、什么情况企业需要申报印花税
我国现行印花税税收政策规定了对13个列举税目征收印花税,其中合同性质的税目有11个。对未列入印花税列举范围的不征税。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经济业务中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对订单无需贴花。
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纳税人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如企业向股东借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一种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则无需印花。
3、承包经营合同。承包经营合同在印花税税目中并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企业和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以及企业内部实行的承包、租赁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无需印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印花。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须再重新贴花。
5、委托代理合同。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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