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灵活就业社保,但只能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不可缴纳职工社保。但需注意失业金领取有时间限制,找到新工作后,缴纳职工社保则无法继续领取失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
领了失业金,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不可以缴纳职工社保,但是可以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灵活就业社保,不过也只能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需要注意的是,失业金的领取会有时间限制,不能一直领取。如果找到工作之后,由新的企业单位缴纳职工社保,则无法再继续领取失业金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拓展延伸
个人社保缴纳政策对失业金发放的影响
个人社保缴纳政策对失业金发放的影响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根据个人社保缴纳政策的规定,失业金的发放与个人的社保缴纳情况密切相关。一般来说,个人在参加社保并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后,才能享受失业金的权益。个人社保缴纳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对失业金的发放产生直接的影响,例如,政策调整可能导致失业金的金额变化或者对资格要求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个人应密切关注个人社保缴纳政策的变化,并确保按时缴纳社保费用,以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失业金福利。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需满足一定条件。领取失业金期间不可缴纳职工社保,但可以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灵活就业社保,仅限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需注意失业金有时间限制,找到新工作后,由新单位缴纳职工社保后将不能继续领取失业金。个人应关注个人社保缴纳政策的变化,确保按时缴纳社保费用,以保障获得失业金福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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