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扶养年限注:扶养年限:①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②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二、精神损害抚慰金三、医疗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如果死亡前有进行医疗救治的话,就会涉及到医疗费的赔偿。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四、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注:截至2009年7月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为50元/天五、丧葬费的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六、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七、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八、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注:赔偿年限: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一、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如下: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8、残疾赔偿金侵害他人身体致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9、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10、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1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12、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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