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的条件之一是损害尽可能小的合法权益去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只有牺牲较小的权益保护较大的权益,对社会、国家和人民才是有利的。如果本末倒置,因小失大,避险是为了保护较小的利益,而牺牲了较大的利益,这种紧急避险就超过了必要限度。超过了必要的限度的紧急避险造成不应有损害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因此,若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因紧急避险致人损害谁来承担责任
因紧急避险致人损害的责任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如果没有引起险情的人,可以适用公平责任,由紧急避险人或者受益人适当补偿。如果损害是由于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导致的,则责任由紧急避险人承担。
紧急避险的损失怎么承担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另一小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因紧急避险采取的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紧急避险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法定(职责)紧急避险法律责任:
是指刑法直接规定的,对于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发生的危险,负有法定(职责)的行为人,正在执行职务时,不履行避险行为的,应当依刑法直接规定,负刑事责任(不作为犯罪)。《刑法》第四百四十五条【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战时在救护治疗职位上,有条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伤病军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伤病军人重残、死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负有法定(职责)的行为人,刑法没有直接规定的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自愿(主动)紧急避险:
是指对于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发生的危险,非负有法定(职责)所有公民,不负刑事责任。如,行为人的母亲与女朋友落水,对正在发生危险,行为人未采取紧急避险行为(未救助的),不负刑事责任。法无规定不为罪。战时不在在救护治疗职位上,有条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伤病军人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造成他人受伤是否需要赔偿
1、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紧急避险造成乘客受伤,应当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对受伤乘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紧急避险,是指为了社会利益、自身或他人的合法利益避免遭受更大损失,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造成他人损害的特殊行为。是否属于紧急避险并不是由行为人随心所欲的认定。3、必须符合以下三个要件:一是必须存在正在发生的并且威胁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利益的危险,即险情是由第三人引发的,若险情是本人不当行为所引起的,则不能构成紧急避险。二是必须是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采取的非常措施。三是避险行为不得超过必要限度,即不得造成更大的损失。
紧急避险造成损害谁担责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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