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5年内未发现违章建筑,这就不用拆除了吗??如果符合你所说的情况,只要是违章建筑就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反应,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存在,是违法行为处于连续状态,该违法行为并未停止,不适用其所述条款。两年适用是违法行为停止后两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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