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要看实验要求。称取,就是用天平等量具称一定的重量。准确称取,用更精确的量具或借助其他方法,如差重法,称量特定条件如温度、湿度等条件下的重量。量取,用量筒或量杯量取一定量液体。吸取,用移液管或滴定管来取得一定量的液体。恒重,系指相邻两次称量间隔时间大于3H(通常不少于6H)的情况下,前后两次称量之差小于该项试验所要求的称量精密度。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以下(样品1g)的重量。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30分钟后进行。在每次干燥后应立即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待冷却至室温后称量。(若炽灼应在高温炉内降温至300摄氏度左右时取出放干燥器中,待冷却至室温后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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