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处分与党纪处分的区别:政务处分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党纪处分对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政务处分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党纪处分种类包括对党员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对党组织改组、解散;其他。
《公务员法》第六十二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