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1、一般教职工请假7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累计请假在8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2、病假。有门诊病历、疾病证明手续,请假8天以上的,由教育局审批,原则上请病假在一个月以上的,必须出具本市市级医院疾病证明。3、事假。年累计请事假8天以上,由教育局审批,由教育局受理后。4、不论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由学校负责办理请假报批手续。经审批后生效。5、各类请假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单位领导审批前,应具体了解请假人的实际情况后,签署是否准假意见,并明确注明请假起始的时间和有关事项。6、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离岗1天之内,先口头或电话向单位领导请假并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9、凡请假在一个月以上的已婚女教职工,在办理请假手续前必须提供查孕证明。10、请假期满要续假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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