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法院不处理户口的事。因为户口是行政管理范畴,离婚是民事范畴,司法不干预行政。 二、离婚以后,如果孩子归自己,孩子的户口又是和自己在一个户口本上,那要迁户的话,就分别去落户和原籍派出所分别问一下,如何办理迁入和迁出证明,然后照章办事即可。 发生争议的,法院也不受理户迁移问题,所以只能双方协商解决,因此,这种情况造成了很多无奈的局面,只有协商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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