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公交卡的类别和使用规定,包括储值卡、学生卡、老人卡和离休卡等。购买公交卡需要携带相应的证明和押金,不同类型的卡押金也不同。此外,还介绍了年审和挂失、退、换卡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最后提醒读者充值后要保管好打印小票,充值完成离柜后不予退换,最多可充500元,持卡者还可以享受四十分钟内免费换乘一次的优惠。
法律分析
一、公交卡类别及使用规定
1. 储值卡:适用于市区范围内所有公交线路,卡内余额8折,无有效期,仅退还押金,不提供退卡服务。若要转为家属,需提供相关证明。
2. 学生卡:适用于市区范围内所有公交线路,卡内余额2.7折,无有效期。大学生不享受此优惠。
3. 老人卡:适用于市区范围内所有公交线路,免费,每年3月份进行年审。39路全程四元,不享受40分钟转乘。
二、购卡须知
1. 初次办卡:
- 储值卡:需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
- 学生卡:需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学生证、一寸照片一张。
- 敬老卡:需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老年优待证(红色)、一寸照片一张。
- 离休卡:需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离休干部证、一寸照片一张。
- 伤残军人卡:需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伤残军人证、一寸照片一张。
2. 押金:各类公交卡押金为15元。(在不使用的情况下半年可退押金)
挂失卡
1、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到客服窗口,填写《挂失、退、换卡登记单挂失,三天(48小时)后补办新卡。
2、凭《挂失、退、换卡登记单及户口本或身份证,一张一寸照片,到售理窗口交15元押金,领取新卡。后至客服窗口交1元(卡套)将老卡丢失的余额转入新卡,(挂失生效前损失由个人承担)。
坏卡
1、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到客服窗口,填写《挂失、退、换卡登记单。
2、凭《挂失、退、换卡登记单及户口本或身份证,一张一寸照片,到售理窗口交15元押金,领取新卡。后至客服窗口交1元(卡套)将坏卡的余额转入新卡。(当日即可补办新卡)
年审
1、学生卡:每年8月需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书进行年审。(学生证或毕业证书上照片钢印完好无损)
2、敬老卡:每年3月需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老年优待证(红色)进行年审。
3、离休卡:每年12月需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离休证进行年审。
4、伤残军人卡:每年12月需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伤残军人证进行年审。
温馨提示:
1、售卡充值后请保管好打印小票。
2、售卡充值完成离柜后一律不予退换。
3、充值按50元的倍数进行充值,最多可充500元。
4、空调车3、4、10、11四个月为优惠月,执行普通车票价。
5、持卡者可享受四十分钟内免费换乘一次。
拓展延伸
芜湖市公共交通卡使用规定,旨在保障市民的出行需求,提高城市交通的便利性。根据规定,芜湖公交卡分为普通卡、学生卡和纪念卡三种类型。普通卡适用于所有乘客,学生卡仅适用于学生刷卡乘车,纪念卡则不具有乘车功能,仅作为纪念品出售。
同时,规定也对使用公交卡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了明确。乘客必须在公交卡的有效期内使用,即自购买之日起三个月内。在规定的时间内,乘客可免费乘坐公交车辆,但超出规定时间后,需按照正常票价付费。
此外,规定还明确了公交卡的遗失补办流程。乘客遗失公交卡后,可到公交卡办理点进行补办,并需提供相关证件。补办后,乘客需要将公交卡插入新卡槽内,并缴纳相应费用。
最后,规定还强调了公交卡使用的相关规定。乘客使用公交卡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如不得刷卡作弊、不得将公交卡转借他人使用等。同时,公交公司也应加强对公交卡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公交卡使用的公平、公正和规范。
法律依据
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1997-11-17) 第五条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有代理收付款项业务的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代收机构),可以开办代收罚款的业务。
具体代收机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和依法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共同研究,统一确定。海关、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依法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决定的,具体代收机构由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依法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国务院有关部门作出罚款决定的,具体代收机构由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确定。
代收机构应当具备足够的代收网点,以方便当事人缴纳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12-29) 第七条 开证行有独立审查单据的权利和义务,有权自行作出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是否在表面上相符的决定,并自行决定接受或者拒绝接受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的不符点。
开证行发现信用证项下存在不符点后,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联系开证申请人接受不符点。开证申请人决定是否接受不符点,并不影响开证行最终决定是否接受不符点。开证行和开证申请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开证行向受益人明确表示接受不符点的,应当承担付款责任。
开证行拒绝接受不符点时,受益人以开证申请人已接受不符点为由要求开证行承担信用证项下付款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电子签名法(2019-04-23) 第三十三条 依照本法负责电子认证服务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载本文